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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分局核实一宗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个人所得税税款2000余万元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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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北分局不断探索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征管手段,注重在日常管理中加强监控,在内外协作中加强沟通,在流程控制中加强规范。近日,成功对一宗自然人股权转让进行核实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税款2000余万元。
  一是建立日常监控机制。主动与市北工商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协作配合机制,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查询和传递,在工商尚未办理完变更手续前介入,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同时,配套建立健全动态监控制度,责任到人,考核到位,严格自然人转让股权应税行为管理。
  二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了《市北分局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规程》,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信息传递制度、考核办法,分局内部的不同环节,如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环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分局上下对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齐抓共管的协作配合局面。同时分局还建立了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所得管理工作跟踪问效机制,工作奖惩分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分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分析核查机制。通过实收资本变动率、资本公积变动率和股东数量变化等指标加强案头数据的分析核查,注重与日常征管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将自然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工作融入纳税评估、汇缴检查、注销检查、发票检查等工作中。全面建立辖区内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档案,取得自然人股东的相关基础信息,密切关注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及企业的股东和股权变动情况。明确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工作进程,确保个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不断取得新进展。
  近日,在日常监控中,该局发现某公司发生一笔数额巨大的股权收购的事实。该公司出资39498.64万元收购,溢价13545.38万元,共应缴纳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2709.08万元。由于受让方资金不足目前只支付了溢价10000万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000万元、印花税21万元。在摸清欠税事实的基础上,分局积极催报催缴,敦促企业及时清缴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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