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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园地(十九)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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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工作纪实
黄岛分局为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弘扬勤俭过节、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坚决抵制和纠正收送礼品礼金和代币券卡、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提前行动、周密安排,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确保干部政治安全。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做到深化认识,自觉抵制,警钟长鸣。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学习市局下发的八项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结合分局工作特点,提出“三个珍惜”,即: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珍惜分局荣誉,提醒全体干部始终绷紧廉政建设的弦,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戒,吸取教训,洁身自爱,自警、自尊、自强,学会拒绝,在拒绝中享受安宁,确保在廉政方面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带头遵守廉洁有关规定。分局主要领导干部及班子及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带领分局干部自觉遵守廉政纪律,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是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廉政规定,杜绝不廉行为的发生。要求全体税务干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廉政规定,切实做到青岛市纪委提出的八项要求。严格遵守总局《税务人员十五不准》、《五条禁令》和省局《十条禁令》的要求,要求各处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抓好本部门廉政工作,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节前专门组织召开了内部兼职监察员会议,对节日期间廉洁勤政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并要求严于监督,密切配合,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有力形成相互之间的监督体系,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决不姑息,确保队伍政治安全,使全体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廉洁的节日。

廉政故事
一老父亲为当官儿子发“廉政工资”
   税务干部常成己10年间捐助16位贫困学子,耗资近20万元。他以一颗赤子之心当选为营口市十大杰出青年。
爱的源泉来自于他62岁的老父亲。常学树老人靠经营企业致富之后,最牵挂的就是身为地税青花分局副局长的儿子常成己。10年前,老人把儿子叫到身边叮咛:“当干部,最要紧的是别犯了贪念,别败了党风和家风”。并决定,每月给儿子发放6000元“廉政工资”。
被父爱深深打动的常成己认为,没有“廉政工资”,自己照样也能当个“好官”。从此之后,他便四处寻访需要帮助的贫困学子,先后义务承担起16个贫困生的全部学习费用。他对父亲说:“钱培养不出儿子的清廉品质,只有无私奉献的精神,才是当个‘好官’的保证。”
10年过去了,常成己资助的贫困学子如今大都考入国内名校,有的已经毕业成才,个个品学兼优。与常成己共事的一位分局领导介绍说:“成己这些年可为孩子们操碎了心。”她告诉记者,成己还经常往局里搭钱,是一位公认的廉洁干部。
    对此,常学树老人非常欣慰与自豪。他对儿子说:“你是我今生攒下的最大一笔财富。”

案例剖析 警钟长鸣

浙江第一贪
原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天义受贿案

原温州市鹿城区委常委、区政法委副书记,鹿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王天义“贪”字当头,知法犯法,大肆捞取不法之财。在案发前的短短几年当中,就敛得上千万元财物,在温州和上海等地拥有10多套商住房和门面房,是浙江省迄今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数额最大的一个。案发后,在接受市纪委谈话期间“出逃”。据司法机关查明,王天义在担任相应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及其影响,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80多万元,美金1万元。此外,还有总计14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2年5月27日,温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对王天义数罪并罚,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同时追缴王天义全部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宣判后,王天义不服,提出上诉。2003年3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0年4月,鹿城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天义在接受市纪委谈话期间“出逃了”的消息如同一颗重型炸弹,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检察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发现王天义有重大受贿嫌疑,当即对其立案侦查,并协同公安机关追捕王天义。5个月后,王天义终于在上海被警方抓获,这个“浙江第一贪案”终于浮出水面。
1998年,温州市一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以当地一家建筑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缴纳城市配套设施费、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与某村合作开发建造了总面积为11万多平方米的两个房地产项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将以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处理,并补缴城市配套设施费。为此,林请求王天义出面帮忙疏通关系。王天义在接受请托后,数次打电话给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要求“尽量少罚一点”。在王天义的要求下,有关部门决定将罚款标准降到每平方米20元。就此一项,林某就少缴罚款600多万元。此后,王天义分7次向林索取贿赂,金额高达127万元。
与一些以“数钱”为满足的贪官不同的是,王天义十分附庸风雅。他大量地使用那些受贿得来的不法之钱,不断购买古董、书画等艺术作品。至2000年案发,王天义拥有书画作品195件,瓷器及西方艺术品27件,银元、金币、邮票、鸡血石、文物及中外名表、中外名酒等1351件,总价值达600多万元。其中一部分已经查证,是用受贿来的钱购买的或直接由行贿人付款、或直接委托行贿人到拍卖行拍买所得。
王天义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为了规避法律,将自己家中收藏的低档书画作品充当受贿“工具”。通常的做法是:当地一些和他交好的“铁跟班儿”在接受他人请托后,先从王天义手里买下一、二件其收藏的书画作品,接着,由这些“托儿”将所买的书画作品交“送礼人”,送礼人将钱支付给“托儿”,最后,由送礼人以送书画作品的名义将其送还给王天义。
另外王天义还“卖”官敛财,局里的干警凡是想谋个一官半职,或调整一下职位,就得到“局长大人”那里去“意思意思”。在近三、四年的时间里,已查证属实的就有12名干警直接或间接在向“局长大人”送礼说情后,职务得到了提升或调整,其可单独计算的受贿数额就达人民币39万元。1998年6月,一位干警因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王天义表示在查清楚后予以严肃处理。王天义的“哥们”温州市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某从中牵线,让王天义拿出一幅标价为2.86万元的画交给自己,当晚,这幅画就由这位干警以送“礼”为名送回到了王天义的手里。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由姚某从中搭桥,采用“买卖字画”的方式,王天义从公安分局干警身上就捞了近30万元。


廉政警言(格言篇)

1、俭以养德,廉以立身。
2、作风要朴实,工作要扎实,任务要落实。
3、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
4、人心如秤称量谁轻谁重,民意似镜照出孰贪孰廉。
5、保初节易,保晚节难。百年养德难,一日丧德易。
6、廉洁从政两袖清风德昭后世,贪图钱财一朝失足愧对今生。
7、戒酒戒色戒贪欲,律己律妻律子女。
8、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
9、在职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10、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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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九月份廉政工作动态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市地税系统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暨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月“活动。对此,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开展教育活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并且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具体活动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活动,按照目标、要求认真制定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把思想统一到市局决策和教育活动上来。此项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八个方面优良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
二、学习文件、领会精神。以处室和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文件,深入学习总局肖捷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冯惠敏组长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于希信局长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官震组长的工作报告,认真学习李悦诚局长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刘砚华书记的工作报告。通过学习文件,使分局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发扬优良作风传统,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着力推进以“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服务高效”思想,为振兴地税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抓好专题辅导,深化党课教育。分局根据市纪委组织发行的有关资料作为开展教育活动的教材,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采取邀请了专家、教授授课,组织观看廉政影视作品、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同时,分局主要领导紧密联系实际,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专题辅导和讲座,使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征管实际和岗位特点,深入查找和纠正了行业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为建立廉洁、务实、高效、和谐型税务机关奠定良好基础,为提升地税机关形象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完成廉政作业。一是根据市局统一安排,4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城阳监狱。参观期间,干部们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犯罪人员对自己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悔过,同时,还听取了教育基地管理人员图片展介绍。通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及图片展介绍,使干部们思想上触动很大,受到了震撼人心的深刻教育。二是4至9月份,结合2009年形势和特点,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6部,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洁勤政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分局组织观看了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明查暗访录像片,本片对部分单位和税务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暴光。通过观看此片,使分局税务干部感到非常震惊,以次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行业作风意识,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管理,树立分局良好形象。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完成了市局下发的第一、二、三期廉政作业答题,答题期间,分局党委成员带头限时答题,保证答题质量,以此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的提高。通过认真答题,对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五是在内部网站上刊发《廉洁勤政》园地共8期,主要刊发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各处室制订的措施做法、介绍廉政工作动态、廉政工作纪实、廉政警句格言、廉政小故事、案例分析警钟常鸣等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交流,对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提醒作用。六是7月21日,我局成功举办了以“落实科学发展观 争做勤廉地税人”为主题的廉政辩论赛。这次比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地税局、市地税局、开发区工委、管委、人大、政协、纪工委有关领导受邀莅临了这次活动,市地税局李悦诚局长还现场进行了重要讲话,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充分肯定。省纪委副书记崔瑛同志还特地为此次活动做了重要批示:“以辩论赛的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个创新,突破了传统教育模式,形式新颖,引人入胜,取得了常规教育方式难以取得的效果,非常好,值得各地、各单位参考和借鉴。”山东电视台、青岛电视台均以各种形式对这次比赛进行了报道,对内教育和社会影响都受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深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和要求,以个人、处室、分局分三个层次重点针对“冷、浮、庸、奢、散”等五个方面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通过深入查找,在五个方面部分党员干部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存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不愿、不会、不敢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蛮横等问题。二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不尊重规律,不讲求实效,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三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锺,碰到问题不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等问题。四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奢侈享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沉湎于灯红酒绿,贪安逸、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等问题。五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松散,组织纪律性差,个人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拉帮结派、破坏团结,见利忘义、以权谋私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一是按照党章规定要求,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强化宗旨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密切征纳关系,在服务中完善税收管理,在服务中更好地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地税部门的执法权威,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务实观、政绩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要坚持重实际、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带头落实责任制,把思想统一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知难而上,主动解决税收征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地税工作应难而上、科学发展。四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就要树立节约观念,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的要求,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不良风气,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五是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省局和市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保证政令畅通。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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