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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分局2008年质效年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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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一年。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质效年”活动。根据《山东省地税系统2008“质效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地税系统2008“质效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税收征管和信息化应用“两个重点”,统筹经济与税收、执法与服务、治税与治队“三个关系”,推进和谐地税建设,努力实现税收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把开展“质效年”活动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主线,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完成。
二、主要任务
在巩固税收征管基础的前提下,以信息化为依托,持续推进工作创新,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水平、行政管理效能和干部队伍素质,切实降低税收成本,全面提高分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真正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积极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严格落实税收政策,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恪守依法征收职责,努力完成任务力争新目标。在坚持依法征收组织收入原则前提下,切实抓好重点税源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通过开展宏观和行业税负分析,挖掘税源潜力,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三)依托信息化支撑,不断提高税收监控水平。在省局大集中上线的基础上,加快对相关系统功能的操作培训,做到熟练运用。依托信息化,重点开展对房地产、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纳税评估。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加大对金融、电力、通讯、房地产及其关联企业等重点行业和私营业主、合伙企业投资者等高收入群体的管理力度。积极运用协税护税力量,与公安、街居、物业公司等密切配合,加强对个人出租房、装修房等零散税源的控管。
(四)促进执法服务融合,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新环境。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的关系,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税收环境。合理发挥税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作用,在注销企业清算、股权转让、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涉税事项中,探索引入中介组织税收事项鉴定报告制,降低执法风险。严格执行办税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整合征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展现新面貌。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和谐地税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发展的文化氛围。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的一般干部交流轮岗。强化干部岗位技能培训,在分局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预防制约机制,加强廉政教育,推动干部队伍既干事又干净,建设平安地税。
三、实施步骤
整个“质效年”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检查梳理阶段(一季度)
各部门要在搞好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对照分局《2008年工作要点》和有关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深入的检查梳理,进一步摸清情况,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强化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质效年”活动有的放矢、扎实推进。
1、搞好动员部署(1月份)。各处室、局要层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省、市局部署要求,对“质效年”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把握开展“质效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他们参与“质效年”活动的积极性。
2、对照检查梳理(2月份)。各处室、局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地税工作实践,特别是要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管理年”、“信息化应用年”活动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在全面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和解决办法。
3、明确目标责任(3月)。各处室、局要按照各自实际和整改方案,认真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工作目标、标准和时限,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起详细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全面落实阶段(二季度)
各部门要在明确目标责任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全力推进“质效年”活动扎实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出成效、全面工作上水平。
1、落实整改措施(4月份)。对照分局要求和各自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需要分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尽早解决。
2、强化督导检查(5月份)。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质效年各项工作,由督查办牵头进行全方位、跟踪式的督查督办,促进“质效年”活动的深入开展。
3、典型引路(6月份)。分局在“质效年”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培养、总结和树立典型,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质效年”活动健康发展。
(三)巩固提高阶段(三季度)
各部门要在二季度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质效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1、进行阶段总结(7月份)。对上半年“质效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成绩,找准不足,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2、深化工作成果(8月份)。对各处室、局“质效年”活动亮点工作进行指导,筛选有关方面的典型,向市局推荐。
3、迎接抽查考试(8月份)。市局将对基层单位进行抽查考试,每个基层局抽签决定考试内容,随机抽取20--40名干部, 10名干部参加网上考试,10名干部进行书面考试,成绩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分局将提前着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好此次抽查考试。
(四)总结检查阶段(四季度)
对照“质效年”活动实施意见及配档表要求,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工作力度、督促检查等多个方面逐项梳理、总结,进一步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促进各项工作再细化、再完善、再提高。
1、工作总结(10月份)。各处室、局要对“质效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分局提交书面总结。
2、“创新成果奖”评选(11月份)。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创新成果奖”评选活动,结果纳入分局目标管理考核。
3、检查评比(12月份)。迎接市局对分局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开展“质效年”活动,既是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分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质效年”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局成立 “质效年”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质效年”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注重宣传,管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好《开发区地税信息》、《开发区地税调研》、《督查通报》等宣传平台,及时传递信息,交流工作。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宣传活动动态和活动成果,报道分局开展“质效年”活动情况,并充分利用外部网站、办税大厅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赢得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理解、配合,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畅通渠道,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好“质效年”活动,各处室、局一方面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另一方面要注意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取得支持。要及时向分局办公室报送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便总结推广并向上级推荐。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按照各自的基础和特色,找准自身工作与“质效年”活动的切入点、突破点,对近年来探索总结出的一些有特色的亮点工作,继续深化提高,抓出成效,真正使“质效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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