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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青岛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如何申请领购发票?
来源:本网讯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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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青岛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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